浙江法制报近日报道,今年5月,诸暨市检察院启动浙江首例“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
当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其中一个问题大家是否都注意到了,那就是用于装垃圾的塑料袋,每天用量依然是惊人的。据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统计,我国每天使用塑料袋约30亿个,其中仅用于买菜的塑料袋就达10亿个。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超市节能报告显示,全国超市行业每年消耗的包装袋价值高达50亿元人民币,其中以塑料购物袋为主。据有关部门测算,每生产1吨塑料,需消耗3吨石油。塑料袋废弃后,如果焚烧,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如果掩埋地下,大约200年才能腐烂,会对土壤的酸碱度产生不良影响。
10余年前,我国就有限塑令,但目前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毕竟塑料袋方便、实用,至于用篮子或者布袋等替代塑料袋,坐而论道容易,行而起之困难。那怎么办呢?所以,面对“我行我塑”的情况,今年5月,诸暨市检察院启动浙江首例“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协调各镇街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农贸市场69次,检查经营户1900余户,收缴不合规塑料袋6000多只,对一家生产厂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当大家对塑料袋使用变得熟视无睹,诸暨市检察院能率先采取针对性、实质性措施,显然体现出一种对环境和健康负责任的态度。时下在各地火热推进的垃圾分类行动,其目的无非也是为了减轻环境压力,促进可循环、低碳经济发展。但如果在垃圾分类过程中没能控制塑料袋用量,那么垃圾分类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专项检察监督固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笔者以为,考虑到受替代品和民众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重点还是需要可降解环保袋的普及推广。
几年前,我国就出现了一批生产可降解袋的企业,之所以在许多区域很少能买到这类袋子,是原料因素还是技术因素?或者是营销不力因素、成本太高因素?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从人类生存环境正受严重破坏现状考虑,用可降解袋替代塑料袋,需要举非常之力、下非常之功。如果一方面坚决执行限塑令,一方面可降解袋随处可买,那么,“我行我塑”情况就能彻底扭转过来。
眼下,塑料垃圾污染形势愈发严峻: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的统计,全球年生产塑料垃圾达3亿吨,其中800万吨进入海洋。为此今年6月举行的20国集团领导人峰会达成“蓝色海洋愿景”,承诺在2050年前实现海洋塑料的“零排放”。随着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世界上很多国家已采取措施治理塑料垃圾污染,但愿,我国在这方面能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