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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抓瓜贼倒赔钱,吃瓜群众不乐意

张炳剑    2019-08-06 11:48:22    钱江晚报

在《红楼梦》里有一个故事,叫“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葫芦”者,糊涂也,讲的是贾雨村为了自己的前途,听从一个葫芦僧的建议,将一桩本来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案件,硬是办成了“糊涂案”。这本是见惯于封建官场的家常戏,没想到最近在河南鹤壁淇县也出了这么一桩“糊涂案”。

据媒体报道,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顺手摘了”瓜农庞某承包地中的八九个西瓜。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耿某双膝盖擦伤。出警民警认为“西瓜价值小”,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予以批评教育。经现场调解,由庞某赔偿宋某300元钱。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庞某一家难以接受,明明被人偷了瓜,还要倒赔300块,怎么想都觉得委屈。不过,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很快就得到了纠正。先是偷瓜者“主动退还”了300元。8月4日,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宋某因为偷瓜被行政拘留3日;庞某不承担责任;对涉事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这事一开始的处理方式的确令人不解,作为“吃瓜”的群众,笔者也替庞某感到委屈和气愤。“不问自取是为偷”,这是一个再朴素不过的道理,就算偷的只是“价值小”的西瓜,那也无法否认偷窃这一行为本身,怎么能以“价值太小”而放过呢?何况,庞某还有保护自己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在追赶的过程中致使对方膝盖擦伤,何以就是重大过错?这显然有些乱断“葫芦案”的味道了。

如果代表社会规则或者公正的执法人员带偏了对规则和正义的评判,会有什么后果呢?庞某的例子就是典型,据他说,这件事以后,他看见有人来偷瓜,也不敢撵也不敢拦,甚至都不敢大声叫,怕吓到对方。一个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反倒畏手畏脚,生怕给自己再带来麻烦,那么这样只会让犯罪者更加嚣张,更加有恃无恐,从而扰乱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最后造成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价值认知。

好在这事很快就得到纠正,还不至于造成太大的影响。不过,当地民警在处理这事上的态度却值得好好探究。据庞某介绍,一开始时,他发现西瓜被偷,多次报警,但当地警方都以偷窃数额不多为由拒绝立案,也未采取其他措施,最后都不了了之。

当然,从法律规定上讲,损失未达到一定的数额,警方是可以不予以立案。但作为管理社会治安的执法部门,当群众多次报警说自己的财物被偷,即便是够不上立案的标准,是否也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呢?比如加强巡逻。事实上,这并非不能做到,庞先生称,事发后警察现在一天巡逻就七八趟,再也不怕瓜被偷了。开始是不作为,后来的乱“断案”,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恐怕一天七八趟的巡逻也不会自动而来。固然,现实中,警方也有很多困难,比如警力不足就是最明显的问题,但无论任何,民众基本的安全需求还是要保障,何况人家还多次报警了。

此外,群众事,无小事,尤其是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需要平日扎实的工作来维护。千万不要等到领导重视了,舆论关注了,才来特事特办特殊照顾,如此和稀泥的做法难免会伤了民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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