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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高楼抛灭火器,谁之过?

2019-07-24 11:47:40    人民网

背景:7月8日晚上,郑州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灭火器事件。经排查,该小区租户家的一名13岁男孩从16层先后抛下2个灭火器,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7月10日,男孩及其家属写下道歉信和保证书,贴在事发楼栋3个单元门口,向业主道歉,但大多数业主仍要求他们全家搬离小区。男孩一家已经同意搬离。

新京报发表黄齐超的观点:7月2日,贵阳10岁男童高空抛灭火器,一名女子被砸中身亡;不到一个月前,深圳5岁男童被坠窗砸伤去世……最近一段时间,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发,致死致伤的悲剧让大家胆战心惊。在高空之下,一颗鸡蛋都是杀伤性武器,更何况是灭火器。新闻中的熊孩子,居然连续两次从16层扔下灭火器,如果砸在人身上,结果不堪设想。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小区业主要求驱逐“始作俑者”;甚至在看到家长和孩子的道歉信后,仍然选择“不原谅”——这并非不近人情,而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捍卫。这个男孩已经13岁、上了初一。13岁早该懂得最基本的生活常识。而如果他确实不知,也从侧面反映了家庭引导和家庭管教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如何教育孩子是一个家庭的自由;但一旦孩子侵害了公共利益、对他人造成侵权,监护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高空抛物被全楼驱逐,然后无奈搬离,这恐怕是现代版的“择邻而居”,只不过,这次是“被择邻”。对于男孩一家来说,这也是一堂教训深刻的“公德与法制课”,警示他们,不顾及他人的安危,那自己在这个社区将无立足之地。这个社会包容个人自由,但“你挥舞拳头的自由到我的鼻子为界”。

小蒋随想:郑州这个男孩在道歉信中写道:“我本来是想扔下看看会怎样”。看到这里,恐怕该小区的住户不但不会消气,反而会更加愤怒,后背也会惊得冒凉气——几天前,贵阳那起惨剧,已经以一名女子身亡的代价昭示了“会怎样”。在此情况下,上初一的这个男孩,还要去模仿,并抛了两个灭火器,让人怎么“理解”?原谅与否终归是一种权利,小区业主做出了自己的选择。男孩一家“被搬离”,相对于伤人致死等,已经是“会怎样”的较好结果。对男孩的父母而言,好好想想该怎么教育孩子,而不是单纯打骂,让其懂得敬畏生命,严防其搬家后再萌生“危险好奇心”,才是当务之急。进一步看,分析熊孩子的心理和行为,未必找准了靶心。“子不教,父之过”,为人父母者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原生家庭的教养对孩子影响深远。孩子出现问题,父母最好先检查自身,别光“甩锅”给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更要为孩子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一些细节仍值得注意,男童父母的道歉信有多处错别字,包括“身表歉意”“不在扔任何东西”……虽然文化水平和文明素养、教育方法不能完全划等号,但旁观者还是会感到隐忧。但愿,男童的父母能意识到自身不足、努力弥补。若此,对这家人才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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