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广东省财政厅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对于百万年薪级别,本来面对的是45%的税率,而在新的补贴政策下,实际上只需要按照15%的税率缴税,缴税额直接降低三分之二,从45万元降低到了15万元,力度不可谓不大。
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人力资源在近年来受到了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随着2019年初《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也上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而早在今年的两会上,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减税降费,降低高端人才税负的提案就已经多次出现。
此次《通知》中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所提出的如此具有竞争力的财政补贴内容,一方面显示了广东省对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也展现了其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在教育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重视的背景下,对于人才的培养和吸引也已经被摆在了经济竞争的最关键位置,下至三四线城市不断出台新政吸引人才落户,上到国家之间策略博弈只为引进高端人才,人才要素的争夺就是发展资源的争夺。
就目前而言,我国教育水平的提升带来了一批又一批人才的涌现,也带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然而,作为稀缺资源的高精尖人才于我国依旧比较匮乏。我国作为世界经济体量第二的国家,十分重视新兴产业的发展,具备一定的人才吸引力,不过在人力资源成为世界各国必争要素的前提下,要想吸引到更多的高端人才,还必须在政策上给予高端人才更大的吸引力。
税收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切入点。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拉弗所提出的著名拉弗曲线曾解释了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即税率的设计存在着一个最佳税率水平,在这一水平之前,税率的上升会带来政府收入的增加;在这一水平之后,税率的上升会带来政府收入的减少。不过,政府在税收收入上的最佳水平与经济增长的最佳税率往往不可兼得,政府想要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就必须以牺牲经济增长和人才流失为代价,而若是政府能够让渡其中一部分财政收入,对于经济增长和人才吸引都将具有极大的意义。
对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而言,高专业度和高收入是他们的特点,然而在目前的累进制税率下,高收入同样也意味着高税负。以我国目前最高级别的45%税率为例,当高端人才的收入达到了数百万级别之时,就有将近一半的收入需要用做缴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并不是慈善家,甚至可以说,工资越高越能体现对他们的尊重和重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到手的收入越高自然越能吸引他们的到来。相比起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我国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和它们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也是制约我国高端人才吸引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次广东省出台《通知》对高端人才进行财政补贴,毫无疑问提高了粤港澳大湾区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竞争力,也为我国之后吸引人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参考。人才兴则民族兴,人才强则国家强,历史无数的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推动国家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坚定不移地践行人才强国战略,才能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