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许多优秀法学研究者之所以能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原因在于他们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思想,大力弘扬优良学风,不断推进中国特色法学理论创新。新时代,法学研究者要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就要立足我国国情,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推进学术创新。
法学研究者要推进学术创新,首先必须真正了解国情。如果法学研究者是一个社会疏离者、问题旁观者,对现实问题只会以知识教条、抽象概念做旁白式、批注式的分析与评价,那么,其形成的学术成果必然难以与实践相契合、为人民所接受。因此,法学研究者要推进学术创新,在学术上有所建树,必须真正了解国情。了解国情并非仅仅是简单地将科研选题设置为中国问题,或者偶尔进行调研活动,这样做是远远不够的。法学研究者必须高度关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全身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身入其中、情入其中、思入其中,透彻了解并充分把握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掌握社会法治需求,创造性地进行学术研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知识、法治方法推动法治进步。
真正的学术创新都是对趋势的深入把握、对规律的深刻揭示。法学研究者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有益之言、献有用之策,就不能将目光仅仅局限于书本,而要顺应时代潮流,把握中国与世界发展大势,让自己的研究契合社会发展节奏,提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理念和法学观点。这就要求法学研究者掌握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纷纭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发现主流、发现趋势、发现本质、发现规律。法学研究者既要精通法学,又不能拘泥于法学;既要做法学专家,又要做国情专家。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学术成果反映趋势、揭示规律。
恪守学者责任是法学研究者推进学术创新的重要基础。学者就要做好学者的事。这句话易于理解,却常思常新、常做常新。学者要做勇立时代潮头的先行者、解放思想的推动者、重大问题的研究者,这样才能推进学术创新。学者是为社会提供专业知识和智慧的,是社会中具有专业理性和学术信用的一分子,是与各行各业和谐相处的专业人。法学研究者应坚持学者身份和学者方式,尤其应牢记法学学科的实践性,与党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教研机构建立起融洽关系,恪守学者责任,做好法学研究者应该做好的事。
有了创新的学术观点,如何进行恰当表达也是法学研究者应当重视的问题。法学研究者不仅要有想法、有观点,还要有恰当表达想法与观点的能力。一味哗众取宠、语出惊人,就会有损学问的严谨性,也有损学者的形象。过度追求言辞新颖或精美,未必能达到最佳的学术表达、传播和转化效果。在强化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时提高学术表达能力,注重创新学术观点的传播效果,对于今天的法学研究者来说尤显重要。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理论创新也永无止境。为法治进步提供理论支持的社会需求一直都有,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学研究者要紧紧抓住法学繁荣发展的历史机遇,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符合时代要求、不负人民期望的理论贡献。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