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民币图样使用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中指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3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央行这一条禁止性规定,确实应该写进《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近年来,祭祀用品市场上早就涌现出许多仿人民币制作的冥币,品种繁多,规格齐全,且销售火爆。除一些仿人民币的冥币制作粗糙,人物头像是所谓的阎王或玉帝,“发行银行”写着“天堂银行”“天地银行”“冥界银行”等,还有一些仿人民币的冥币几乎和人民币一样,甚至还仿造了水印效果。还有一些代币券、生活用品上也出现大大小小的人民币图样,比如,文玩产品滥用人民币图样在近年来有所呈现,一种在实木上雕刻人民币的木雕摆件,就悄然走红。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其权威地位神圣不可侵犯。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文玩产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是在利用我们的法定货币不择手段地牟利。为维护人民币的法律地位,理当禁止未经央行批准而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不过,即使央行这一禁止性规定写进《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就能较好地杜绝乱用滥用人民币图样的现象吗?答案是不一定。《人民币管理条例》早就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商业银行法也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从仿人民币样式的冥币至今仍在市场大行其道来看,相关条款并没有很好地执行到位,乱用滥用人民币图样的违法行为并没得到最大范围的制止与查处。
因此,央行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但比起完善制度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规必须宣传到位、执行到位。一方面,要加大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充分知晓人民币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对乱用滥用人民币图样的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的制止与查处,仿照人民币制作的购物券、代金券、文玩产品等也应在依法查禁之列,以维护法律的威严,维护人民币的尊严。除了行政处罚,对仿人民币制作、销售的物品数量较大,或多次实施此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也可考虑以非法生产经营罪进行刑事处罚。如果监管部门长期不将这种行为作为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就会给老百姓及相关市场带来误导,觉得相关部门不管就是允许的,就意识不到人民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