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浙江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单。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新京报发表斯涵涵的观点:礼让斑马线,已经成了许多城市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不少行人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却一边玩手机,一边慢吞吞地过斑马线,让人们替其捏了一把冷汗。此举既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又不安全,近年来“低头族”酿出的过马路祸端比比皆是,触目惊心。这是出台《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止、处罚此类行为的重要原因。有人认为,看手机是自己的私事,一些人也养成了“手机依赖症”,一时难以纠正,还有人自认为可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本事了得,殊不知“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当“低头族”把注意力集中到手机这一点的时候,就很难关注到注意力焦点之外的事情,一瞬间的分心都可能会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实际上,再重要的电话,再紧急的沟通和需求,都比不上生命安全的珍贵,而交通法律法规再严厉,处罚再多,也仅仅是一种手段。毕竟处罚不是目的,罚额也不高,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视,达到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才是“低头族”交通罚单的真正目的。首张“低头族”交通罚单具有导向意义。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惩处力度,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只有“安全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成为全社会的文明共识,才能转化为个体的自律行为,自觉践行交通规则及其他规章制度,社会文明才会向前迈进,文明也才能成为最美的风景。
小蒋随想:视频网站上流传过一段监控视频,拍下一个人在深夜边走路边看手机,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正走向路旁的河道,后来的画面让人不寒而栗,这个人直接掉入河里,夜色下的水面泛起急促的波澜,不久水面又恢复平静,可那个人再也没有上来……不得不说,许多人边走路边看手机,已成为一种习惯。光看手机不看前路,躲闪不及碰上他人,许多人都遇到过。但是,这并未引起一些人的警觉。甚至,许多人看过那个触目惊心的落水视频,走路看手机依然如故。必须承认,在习惯性势力的作用下,改变一个习惯有难度。但是,有难度不代表不能改变。这之中,你是否真的意识到坏毛病的危险,内心是否真的愿意去改变,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人与人的“交流粘性”,雇员对老板的“立即响应”,常常犹如紧绷的弦,可如果弦绷的太紧,难保不会断。学习张弛有度,在该说不的时候说不,不光是为自己和他人设立适度的界限,也会在关键时刻维护自身的应有权益。再看温州对横穿斑马线低头看手机者处以10元罚款,罚款显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安全警示和导向。它旨在让交通参与者树立走路时别低头看手机、走路就该好好走路的意识。虽然处罚看似只局限于斑马线上看手机,但如果越来越多人有了这种意识,意识就可能成为习惯,进而扩散到走路的其他时段。当内心的意识自觉和外部的规范约束互相作用、相辅相成,不良习惯将会逐渐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