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有网友爆料,早在2013年上海地铁吃泡椒凤爪的女子近日又在北京地铁13号线上吃萨其马,将食物残渣掉落一地。北京公交警方于1月30日通报,其间有乘客要求其收拾干净,王某扬不但不听劝阻,还把食品外包装袋抛弃在车厢内扬长而去。1月29日,王某扬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
北京青年报发表史洪举的观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者,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被行拘的“凤爪女”,“前科”累累,不仅故意乱扔垃圾,且在公众的围观和舆论的曝光下有了“表演欲”,飙脏话。不仅无视制止,反而在他人制止后以乱扔垃圾来“对抗”制止。可见其对文明、道德、规则、法律持藐视、抵制、戏弄、对抗的态度。那么,综合各种主客观因素加以考量,对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大的“凤爪女”予以拘留并无不妥之处。这也警醒“凤爪女”,在现代社会,不要指望他人像熟人那样容忍你的“小恶”。相关部门则势必改变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过渡期间,对“小恶”道德约束乏力和法律制约不足的尴尬。对于“凤爪女现象”,理当施行信用惩戒,并敢于“不和稀泥”地对屡教不改的“凤爪女”予以罚款或拘留,以有效打压“凤爪女”的嚣张任性,形成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公共意识。
小蒋随想:法不外乎人情,凡事都有个度。虽然有关规定明确“公交禁食”,但不会不近人情到,某人突发低血糖,不让吃点东西缓解。同理,如果婴儿饿得哭泣,母亲拿奶瓶喂一喂哄一哄,旁人不会有意见。必须指出,有关规定无法、也没有必要细化到“低血糖吃东西例外”。这之中的“度”,根据道义和良知完全可以辨识。所以,思维与行为正常的人不必担心“公交禁食”误伤自己。厘清上述情形与法规的关系很重要,这也是故意挑事、四处“表演”、博出位的“凤爪女”明显有别于他人的关键。什么叫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凤爪女”的“作”提供了鲜活的反面教材,她被行政拘留一点不冤。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引起极度舒适感”,与幸灾乐祸无关,而是幽默地表达对丑人丑事的唾弃,更印证了“公道自在人心”。“凤爪女”被拘留,既是对想靠“臭名远扬”当网红的她的教训,又是对有类似企图者的警示。社会公德有底线,法规惩处有红线,如果谁非要越线,必然要自食苦果。也要告诫某些社会单位,别找“凤爪女”这种人参加商业活动,她不会为你的企业或产品“增光添彩”,只会给受众留下“近墨者黑”的印象。丑人丑事的“表演”没有市场,此类“表演”才会灰溜溜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