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闹腾难掩“熊家长”之过
背景:2019年春运拉开帷幕,路上遇到“熊孩子”怎么办?据媒体报道,有网友提议火车单设“熊孩子车厢”。对此,中国铁路总公司客运部主任黄欣回应:“是不是需要把吵闹的孩子集中在一个车厢,所有的公共交通工具都会面临类似的情况。也许还会有人建议,把喜欢看电影、喜欢听音乐的各集中在一个车厢。这些建议对公共交通部门完善工作有很多启发,也对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输人性化、精细化服务带来新的挑战。”
新京报发表史洪举的观点:凡事均具有两面性,是否设置“熊孩子车厢”,应经过充分论证和实验,而不宜盲目冲动。毕竟,设置“熊孩子车厢”牵涉到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安全保障责任问题。《合同法》明确规定,承运人与旅客之间订立旅客运输合同后,即承担了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因此,承运人应当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如果旅客在运输途中发生伤亡,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把“熊孩子”聚到一个车厢,由于孩子行为的不可控性,加之有些监护人可能不在身旁,发生人身安全意外的风险大大提高,而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显而易见。无论对孩子、家长还是铁路方面都无益处,这显然不是公众乐见其成的局面。还有个关键问题是,承运人无权强迫所有带儿童的旅客选择“熊孩子车厢”,否则就有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嫌疑。如果每一个乘客都能自觉遵守规则,管好同行的小孩不霸座、不吵闹,如果乘警及乘务人员能够及时果断制止霸座、抽烟、大声喧哗、脱鞋等无视公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所有问题自能迎刃而解。设置“熊孩子车厢”,既非权宜之计,更非长久之策。向提高公民规则意识、公德意识求解,方是长远之计。这很难靠一日之功,但仍需通过对规则的广普及、严执行去“加速”实现。
小蒋随想:养不教,父之过。不得不说,每个“熊孩子”的养成,都有“熊家长”的“功劳”。一些孩子的天性是顽皮,但孩子的父母不该不懂事,更不能对孩子大撒把。面对孩子胡闹,怎么教育,如何引导,咋立规矩,是为人父母者必须考虑的。遗憾的是,某些父母自己还是“长不大的孩子”,只是到了婚育年龄“自然而然”地生育下一代,对怎么管教孩子很茫然,甚至整天光顾着玩手机,没有心思学育儿,没有与孩子一同成长的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孩子肆意妄为,变得越来越“野”,越来越不好管,甚至成了“问题少年”,也就不足为奇。回过头看设置“熊孩子车厢”的提议,实现确有很多障碍。而且说到底,某些人的这种想法,只是一种暂时的“眼不见为净”——即便真的在火车上把“熊孩子”圈起来,还是会在公交车、飞机、商场、影院等其他公共场所遇到他们,谁也不能更无权将他们隔离于社会。所以,“熊孩子”的存在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将矛头指向“熊孩子”效果有限,也没有找准问题靶心。社会大众也好,公共管理者也罢,应该将目光投向为人父母者。社会不能惩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熊孩子”,但对不称职的父母、对放任孩子在公共场所胡闹的家长,应给予必要的处罚,这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也是倒逼某些父母“履职”的应有举措。文明不是自然天成,它需要教化,离不开惩戒,管好孩子当从管好父母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