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进入第40个年头。尽管国际社会风起云涌,但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却始终未变。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中国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情况也一直被世人所关注。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已经达到了1310亿美元,高居世界第二位,外资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当然,中国吸引外资也是从“小白”一步步升级到“高手”,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依靠着临近香港的地理位置优势,广东等地成为了最早利用外资的地区之一。1978年7月,东莞县太平服装厂与港商合作创办太平手袋厂,成为全国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第二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完成并经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成为中国第一部关于外资的法律,从此外商投资有了法律保障。同一年,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4个地方开办经济特区,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和进口关税,吸引外商以“三来一补”、合资办厂、独资办厂等方式进行投资。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中国利用外资跃上新台阶,基本建立了以产业导向为特点的外商投资政策体系。在这一时期,为了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从1995年开始,当时的国家计委开始编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此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其适时修订,作为指导外商投资经营的依据。从此,对外商投资指导走向常规化。
2001年12月,经过了15年的漫长谈判,中国正式加入了WTO。按照WTO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中国完善一系列政策,放宽限制条件,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营造更宽松和更便利的投资环境。与此同时,在中国的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因面临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不断开拓国际市场,为中国利用外资带来了新一轮的快速增长。
到了2013年,中国已然成为位列世界前三位的外商投资东道国和来源国。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限制性措施由2011年版的180条减少到93条,2017年版目录进一步将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3条。还围绕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实现重大变革。
2018年,新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出台,其内容由原来的63条进一步缩减至48条,在22个领域推出开放措施。按照这一清单,外资进入银行、证券、汽车制造、电网建设、铁路干线路网建设等限制被取消,更高水平、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成为现实。这意味着中国正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以高水平的开放促进高质量的发展。吸引外资方式也从靠优惠政策转向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记者,改革开放40年,中国吸引外来投资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从“来者不拒”向提供优质化的营商环境等方面加速转变。吸引外资的政策之多、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之广均可谓创历史之最。“这些变化让中国得以持续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土。未来,对外开放之门必将越开越大,外资的春天已经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