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广州农商行几名员工违法发放贷款1.90亿元,仅收回5800万元。令人惊讶的是,这3名员工的初衷竟是为了完成银行放贷任务。
看到这个新闻,不禁让人哑然失笑,不深入了解的话,认为这只不过是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为自己违法放贷行为编造的借口。而事实上,这起违法放贷案还真是为了完成贷款营销任务。法院判决书称,上述人员为完成银行放贷任务,共同违反《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相关业务管理的规定,未对其所经办或审批贷款的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使多名借款人获得贷款,但逾期无法还款。
这也不是个例,现实中还有不少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不惜通过违法放贷手段来完成贷款任务指标,这与银行在办理信用卡、争抢ETC、拉存款等方面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类似。
说实话,目前银行员工日子的确不好过,躺着赚钱日子结束,竞争压力大。一个地区存款总量、优质信息客户数这块蛋糕一定时期总是一定的,而银行机构较多,僧多粥少,必然导致竞争加剧。尤其在广州这个经济发达城市,各类银行机构林立,竞争已进入白热化,作为地方中小商业银行的农商行在存款、贷款及中间业务竞争中都处于劣势,尤其在贷款业务拓展上更没有多少优势而言。
很明显,采用违法放贷手段来达到完成贷款营销业绩考核任务的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
广州农商行这起违法放贷案件,给处于转型期的农商行及其他银行以深刻的启示:近年各类银行暴露的信贷违法案件不少与信贷内控执行不到位、信贷粗放经营模式存在很大关系,也有的因考核任务过重而“倒逼”下面信贷管理层及经办人员为完成任务不惜集体在放贷上作弊,具有“逼良为娼”嫌疑。其二,对员工放贷教育引导不力,导致员工信贷法律意识淡漠,不少员工对违规放贷100万元造成20万元以上损失亦属于违法放贷罪认识不深刻。而且有的银行管理层也是重业绩轻监管,平时只注意看任务完成情况,以业绩论英雄,对信贷管理中员工的行为则缺乏有效监管,终导致信贷大案要案发生。
为防止更多类似违法放贷案件发生,所有银行及监管部门应让业绩考核机制更科学,不以规模论英雄。
笔者在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注意到,今年10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曾被广州市纪委监委点名: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投向“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增速慢,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短板。“靠啥吃啥”问题明显,员工个人消费贷款审核不严等问题整改不力。
这说明该银行员工的违规行为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该行投向“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增速慢,一些员工剑走偏锋,违法放贷就不足为奇了。如果该行以“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为导向来考核员工,或许就不会乱象丛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