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媒体有关监控补光灯“亮瞎眼”的报道引起网友围观,其中包括龚先生——最近北京市新装了一些这样的探头,或在机动车道路中间,或在非机动车道路中间。龚先生第一次被它“照耀”后,讲真,一瞬间完全看不清路面。当时就想,这么亮的摄像头、这种爆闪,还能好好开车吗?没想到,这居然是各地司机的共同体验。微博上,在“北京多条道路监控补光灯刺眼,司机路过被迫降速”的报道下,各地网友纷纷“打卡”——
“天津也这样啊”
“@苏州交警我们太难了,被你们的灯闪瞎眼了”
“坐标山西太原,我们这儿每个村口都安这个,每次进村拐弯什么都看不见”
“武汉摄像头全都是这样的”……
全国人民似乎都苦其久已。
“亮瞎眼”的监控补光灯会影响驾驶安全吗?有网友发布了一段14秒的视频,内容是他开车经过路口时因强光“照射”险些撞到行人,而之所以没撞到,是因为车速慢,且行人动作敏捷、躲闪成功。
监控补光灯有其存在的必要。夜黑风高,道路之上什么都可能发生,行人乱穿马路,驾驶员超速、闯红灯等,而监控补光灯可以帮助摄像机清晰地拍下一切,车辆号牌、驾驶员长相、谁先违规等等。换句话说,它是震慑违法违规、还原事情真相、定纷止争的好帮手。
可问题是,如果这个帮手同时是个可能坏事的家伙呢?
对媒体的报道,北京市交管部门回应称,已对管辖的视频监控设备补光灯进行了摸排,未发现超过国家标准亮度的设备。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是目前道路上补光灯设置的基本标准,对补光灯的外观、光学性能、色度性能、实验方法、设置要求等均有明确规定。比如,在额定电压下,补光装置的功耗每车道应小于等于50W;补光装置在路面上形成的补光区域应覆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监控成像区域,光照度均匀,无明显暗区,且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据生产补光灯设备的厂家介绍,监控补光灯分为频闪补光灯、常亮补光灯、爆闪补光灯三大类。常亮监控补光灯的功率一般为20W,爆闪监控补光灯功率能在瞬间达到200W。
“每车道应小于等于50W”与“爆闪监控补光灯功率能在瞬间达到200W”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与公众反映的视觉盲区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亟需专业人士给出答案。
公安部的统计显示,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三到四成,且呈不断上升趋势。而现实中,有些常亮补光灯、爆闪补光灯的亮度,已然是“猛于”远光灯的态势。为公共安全计、为公众生命计,这个问题应该好好解决一下。因为执法而放任盲区和隐患的存在,这笔“安全账”应该怎么算?“鱼”和“熊掌”真的不能兼得吗?
每每看到成群结队地车辆堂而皇之地在应急车道上驰骋,看到一些违停的车辆把三四条行车道挤到只剩一条通行,不必说,肯定没有摄像头。而有些犄角旮旯,摄像头则“咔嚓”“咔嚓”不放过——龚先生只剩下苦笑。
公共资源有限,公共财政多是百姓辛苦钱,得用在更有价值、更需要的地方。相关部门在花钱之前,还是要好好算算投入和产出,好好预判一下,别按下葫芦浮起瓢、顾此失彼。
“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看到它的抱负。”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城市治理,从细节处能看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