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8)》,对2018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重点介绍了绿色金融标准研制工作进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编制、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及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工作进展等内容。
《报告》指出,2018年,中国沿着“自上而下”的顶层推动和“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两条路径持续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国际合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新成绩。在实现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绿色金融的社会和环境效益也进一步显现。
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产品服务创新不断涌现
2018年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进一步深化了绿色发展共识、推动了绿色发展实践,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定的制度保障和更加广阔的市场机遇。当前,发展绿色金融、践行责任投资理念,成为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自发选择。
《报告》指出,2018 年,我国抓住良好发展机遇,继续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国际合作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新成绩。
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服务创新不断涌现。2018 年,我国共发行绿色债券超过 2800 亿元,绿色债券存量规模接近6000亿元,位居全球前列。
2018年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合计 224.2 亿元。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 PPP、绿色租赁等新产品、新服务和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拓宽了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和项目风险。绿色金融标准、统计制度、信息披露、评估认证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安排逐步完善。
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2017 年 6 月 12 日,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的8个市(州、区)获批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以绿色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绿色转型。 一年多来,试验区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浙江湖州打出了绿色金融政策“组合拳”,出台绿色金融25条政策,每年投入财政资金10亿元,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将绿色信贷业绩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湖州银监分局建立了绿色银行监管政策,合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江西省制定绿色票据、绿色信托标准以及地方绿色项目标准等走在全国前列,全省绿色信贷余额达2075.6亿元。中国金融学会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江西绿色金融发展综合得分位居全国第4位,比上年度前进了11位。
此外,《报告》指出,国际可持续投资的巨大需求也将催生我国更加广阔的绿色金融市场。
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需从五方面着手
发展绿色金融的目的之一就是推动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着力完善制度框架和激励政策。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首次列入国家重大决策。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共同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
2017 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出台《落实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逐条落实牵头单位和成果进度,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同时,绿色债券、绿色信贷、 环境信息披露、第三方评估认证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也逐步落地。绿色金融发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正如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作为世界上少数具有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国家,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创新实践及区域试点经验等都具有可操作性,值得世界其他国家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和未来发展过程中借鉴和学习。”
绿色金融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其社会和环境效益也进一步显现。
当前,中国绿色金融进入纵深发展的新阶段。《报告》指出,为推动国内绿色金融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还需要从5方面着手:加强理论研究,为科学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奠定基础;构建标准体系,保障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完善制度环境,以实质性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绿色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不断提升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引领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