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某县为了发展县域旅游,计划对辖区内旅游干线两侧进行规范管理,除了广告牌摘除、空心房取缔、农业大棚整改退出外,还计划对周边的自然环境进行规模化、系统化的改造。人们担心会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所幸当地政府及时明确表态,对黄土植绿、沟壑河坡等原始生态地貌不进行“一刀切”式的强制改造。
应当说规范管理的初衷,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乡村旅游亟待提档升级的发展现实,但其具体做法却值得商榷。笔者认为,发展“乡村游”既要提档升级,实现精致化,又要注重保护山水原貌,保留“原生态”。切莫发展了乡村游,丢失了原生态。
近年来,不少地方的乡村旅游产业逐步提速。发展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因为不少地区经济发展虽慢了一拍,但保留了优美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几乎没有受到太大破坏,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和民俗文化构成,构成了一方独有的乡村旅游比较优势,也成为吸引游客的重要原因。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就失去了发展乡村旅游的最大潜力。
发展乡村旅游,要真正贯彻实践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最大限度发挥自然生态比较优势及其价值。为此,要在统筹谋划乡村旅游发展的同时,立足地方的生态自然资源,从“数量导向”转向“效率导向”,优化乡村旅游的生态要素配置,推动乡村旅游产业空间开发从外延扩张转向优化结构,提升乡村旅游的生态品牌产业效率。
发展乡村旅游,应当实行生态资源开发的全过程保护。一方面,实行生态敏感景区范围内的旅游生态开发、生态旅游活动和游客容量的长远规划、总量控制和适度规模开发,严格限制重点生态旅游功能区的无序开发和扩张;另一方面,要加大乡村旅游生态载体的建设和保护力度,精心布局乡村生态旅游示范区试点,让乡村旅游建设始终顺着正确轨道,理性、科学、健康和创造性发展。
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要科学规划、综合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能一窝蜂地开发,而要做到保护性开发利用。说到底,乡村旅游游的是“绿水青山”,寻的是“快乐老家”,忆的是“游子乡愁”。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原始的、生态的本土味与原生态,是我们祖上遗留下来的宝贵财产,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依托,是乡村最普惠的公共产品。保护好、传承好并利用好本土味与原生态,是我们当代人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
(魏列伟 吴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