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健全完善水利工作体系,持续提升管护治理水平,水利部出台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并推动全国多地在河湖管理上实现新的突破。2018年6月底,提前半年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任务;2018年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任务如期完成。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四级湖长2.4万名,设立村级河长93万多名、村级湖长3.3万名。各地纷纷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国多省市探索开展了“生态河湖”“美丽河湖”等行动,打造了河湖管理保护的新样板。其中,湖南省长沙市、浙江省绍兴市等地取得了明显实效,使越来越多的河流湖泊有了“健康守护人”。
紧抓河长制“牛鼻子” 维护浏阳河生命健康
在水利部《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湖南省长沙市全面建立了浏阳河河长制组织体系,推动浏阳河综合治理。
上下联动,综合施策。长沙全面建立浏阳河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由省到村五级全覆盖,形成了“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民参与”的流域保护管理新模式,制定了《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并逐项明确了2018年度的治理任务,明确了河长、河段长的工作职责。
监管执法,助力河流治理。构建了“单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
强化监管问责,对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对浏阳河综合治理推进情况进行一月一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交办整改。
全流域治理,重建浏阳河生态体系。长沙坚持将保障生态基流作为改善河流环境的重要基础,通过补水调水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在浏阳河全线新增1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个水量自动监测站,为各级河长治理决策、水量调度、成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2018年,浏阳河1个国控、9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入湘江河口年度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坚持标准引领 建立河湖长网络
绍兴市积极响应水利部号召,以治水为突破口,坚持标准引领,建立了全覆盖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网格,全面构建河湖长管理体系,为打造“东方水城”构筑起坚实的制度保障。
责任落实网格化。2017年制定出台《绍兴市“湖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发布了全国第一张湖长地图,共设立各级河长5557名、各级湖长3799名,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
河湖治理精准化。组建工作专班,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科学制定“一河(湖)一策”,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
管理标准规范化。编制并发布“河湖长制”地方标准——《绍兴市“河长制”工作规范》《绍兴市“湖长制”工作规范》;制定《绍兴市河湖长公示牌管理办法》。同时,加快推进智能数据平台建设,投运全覆盖的四级河湖长数据库。
履职考核电子化。建设“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开发“河湖长制”APP移动巡查终端系统,实现对全市各级河(湖)长履职、项目推进和目标完成的电子化考核。
社会评价全面化。利用媒体专题、栏目,加大曝光及整改力度,广泛宣传和全面评价“河(湖)长制”工作。
护水治水全民化。推出市级部门“一对一”捆绑式挂联乡镇(街道)模式,整合市县镇村四级力量共同推进“河湖长制”管理。发动党员争当“党员河湖长”,大力组建各类护水志愿者队伍,着力营造全民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随着“河湖长制”的深入实施,绍兴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70个市控及以上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从2013年的57.1%上升到2018年的100%,Ⅰ-Ⅲ类水断面比例达到100%。
2019年,水利部将继续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集中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即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的专项行动,力争到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水利部还将编制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系统治理河湖水域岸线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
数据来源:水利部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