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古城镇保护,文化链条不能被割断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评估检查结果。这次评估检查历时8个多月,涉及成都、广州、武汉等14个城市。检查结果显示,大拆大建造成建设性破坏、为开发旅游业搬空原住民、利用过程中过度商业化倾向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1981年,国家建委、国家文物局、国家城建总局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报告。1982年2月,国务院转批了这一请示,随即公布了北京、南京等24个城市为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化大潮和旅游热中,许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受到破坏,为更大范围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拥有13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12个历史文化名镇、487个历史文化名村。
一座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形成,经历了成百上千年的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城市、村镇留下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记载着一幕幕过往历史,承载着一段段动人记忆,蕴藏着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形成了弥足珍贵的丰厚历史文化遗产。它是一座城市、村镇的血脉、基因,是一部延续的、完整的、厚实的“史书”,我们当代人不但应该读懂它,传承它,还要在上面添上当代最辉煌的一页。
可以看到,在这30余年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取得不少成果,包括很多古城、古镇、古村的遗产价值得到真实、完整保护;有些开展长期的环境整治,提升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有些很好地平衡保护和利用的矛盾,让古老遗产在当代焕发光彩。这自然值得庆贺,也值得欣喜。然而,因为各地政府认识不足,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等原因,造成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破坏,更让人遗憾、痛心:以山东聊城、山西大同为例,在老城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使得城市的千年文脉毁于一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后长期闲置,又把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置于失修严重、落魄不堪的境地。蕴藏丰厚历史的名城名镇名村需要更好地进行保护利用,这是各地政府必须牢记的使命、履行的责任。
古城、古镇、古村该如何保护?笔者认为,需要结合其实际情况,开展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更新利用,特别要注重名城名镇名村的整体保护,使得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得到延续。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好的保护规划的制定尤其关键。规划设计者要深入考察,充分认识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深入挖掘各种载体,明确要保护的主要内容。同时要遵循正确的保护理念,建立有利于遗产保护与永续利用的公共政策以及有效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管理机制,保护好这些珍贵的、不可再生的遗产。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名城名镇名村的灵魂,而生于斯、长于斯的原住民,是遗产传承的载体。原住民的生活状态是否得到保护,直接决定着遗产保护的品质。因此,要尽可能保留城市、村镇中的原住民,才能保证文化的链条不被割断。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内,广泛分布着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还有世代居住的居民。这些复杂性决定了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任重道远。希望政府、专家、社会公众等各方都能够各用所长、各尽所能,参与其中推动遗产保护,让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科学利用得到切实推进、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