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根据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制定了潜水员、水上救生员、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等3个职业(工种)的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新建鉴定站试行条件,并于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职业资格管理部门严格新建鉴定站的评定审核的工作。
据了解,该试行条件对鉴定站的分类和适用范围做出了说明,规定申请鉴定站的机构需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对鉴定站的站长、副站长、相关工作人员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鉴定场所和设备的配置要求。
根据通知,对以上三个行业的新建鉴定站审核工作分为以下三个步骤:根据上述三个职业的鉴定标准,首先由申请单位进行自我评估,并填报《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登记表》;再由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职业资格管理部门或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对申请单位是否满足建站条件要求进行批示,提出是否同意上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完成省级审批工作后,由交通运输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抽调检查,最终评定出符合条件的鉴定站。
据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在严格推进新建鉴定站审核工作的同时,还对已有其他鉴定站进行严格的复核审查,确保做好新旧鉴定站监审工作双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