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打击传销“百日会战”向纵深发展,根据南昌县政府下发的《南昌县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打击传销“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南昌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全县治安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清查整治旅馆内传销活动专项行动。
7月29日下午15时,南昌县公安局在县局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清查整治旅馆内传销活动专项行动部署会,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万剑波对该专项行动进行工作部署。
2019-07-31 23:06:50 人民周刊网-江西频道
为进一步推进打击传销“百日会战”向纵深发展,根据南昌县政府下发的《南昌县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打击传销“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南昌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全县治安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清查整治旅馆内传销活动专项行动。
7月29日下午15时,南昌县公安局在县局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清查整治旅馆内传销活动专项行动部署会,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万剑波对该专项行动进行工作部署。
相关热词搜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