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鄱阳县人民医院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鄱阳县人民医院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鄱阳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作为推动医院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有力地促进了江西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喜讯传来,鄱阳县人民医院全体医职员工纷纷表示将更加珍惜荣誉,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职工道德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文明帮扶等方面继续奋发有为、砥砺前行,以高水平的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医院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