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宣布撤销对我的问责,这是对我们基层干部的信任、关心和保护。”7月3日,对于德兴市银城街道天门山社区支部书记潘勇军来说是激动的一天。德兴市纪委监委调查组来到了社区,召开社区党支部会议,宣布了撤销对潘勇军、原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周庭船的问责决定。让他们半年以来的内心负担终于得到了释怀。
原来,该村内长期存在村民搭建违章建筑养猪,导致村内空气和水质不同程度受到污染,群众意见很大,也进行了多次反映。因村两委处置不力,潘勇军在今年年初被问责,这让他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今年4月,德兴市试点开展加强和规范党内问责工作,市纪委监委把2017年以来全市所有问责案卷进行了梳理,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有效,既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又防止问责不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尽责。
“在梳理案件时我们就发现,对天门山社区党支部两名干部问责处理有不当之处,对基层党组织问责存在问责泛化,当时处理不符合党内问责的有关规定,主要表现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党支部负责人不在问责范围之内。”德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加汇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市纪委监委重新进行了调查。
调查人员发现,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潘勇军和时任分管相关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吴庭船,也第一时间就此事积极与银城街道、农业农村局、环保局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并迅速与城管局等部门联合,于2月份将违规养猪棚全部拆除,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依据事实情况,德兴市纪委监委决定撤销年初对于潘勇军、吴庭船的问责决定;对德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银城街道党工委进行问责,给予通报批评。
“如何才能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就是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实践中存在的问责‘宽松软’和泛化、简单化问题。”德兴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元涛表示,我们从增强问责意识、规范问责流程、破解问责难题、发挥问责实效等方面主动谋划、积极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试点工作中,德兴市委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常委部门也纷纷带头,下到挂点乡镇、街道开展规范问责工作宣讲活动。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推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拍摄《“一把手”谈问责》访谈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快板微视频等方式,督促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条例、谈问责,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浓厚氛围。
该市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内问责线索研判会商制度》《问责工作流程图》等文件制度,细化党内问责启动权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按照试点工作的“施工图”和“任务书”,对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方面中的典型问责案例进行精准“施工”。截至目前,该市启动问责调查3起,作出问责决定3件,其中通报问责党组织2件、问责科级干部1人。同时,撤销2名党员干部问责决定。
除此之外,该市还探索建立了党内问责典型案件一案一通报制度,通过多形式、常态化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将问责案例作为“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重要内容,坚持有责必问,把党委(党组)摆进去,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