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市政府召开。市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余颖,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雷强,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唐庆伟,市福利院院长谭明珠,市残联副理事长邓林和出席该发布会,对《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做详细的解读,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这一项惠及全市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保障政策。
《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围绕“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全面系统地对全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作出要求和部署,共从八个方面出台了措施。
第一部分,根据南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南昌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提出制度实施的3项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制度实施的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明确了救助对象和条件;第三部分救助内容与标准,针对医疗手术类、康复训练类和辅助器具类,确定了11项救助项目、补贴原则和补助标准。第四部分救助对象申请、审核认定和发放,明确了申请、审核、发放等各方面、各节点的办理服务程序;第五部分救助服务与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康复需求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康复效果评估;第六部分资金保障、结算及管理,明确了资金来源,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县按1:1比例两级承担;第七部分康复机构的确认与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康复救助服务与管理;第八部分组织管理,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
会上余颖提出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目标要分两步走,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实现所有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这次《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制定是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本着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尽力而为、规范有序、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致力于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基础上推出的一项惠民措施,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