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落地,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近期,重庆出台多项重点措施,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村党组织严格“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学习。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把《条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县乡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轮训。以学习《条例》为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开展示范培训,各区县在今年内对乡镇组织委员、村党组织书记等全覆盖轮训。
落实党在农村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组织设置。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规范设置党组织,把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作为重点,具备条件的都推进成立党组织。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加强本土人才回引和后备力量储备培养。严格落实村干部人选县级联审机制和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全面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
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集中整治黑恶势力、宗族宗教势力、村霸干扰侵蚀问题,以及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不明显、村级管理混乱、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资源和能力不足问题。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行动,打造善治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