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9日电(武千妍)10月9日,大连自贸片区发布《主体资格行政确认规范》标准。该标准是大连自贸片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改革配套的系列标准之一,也是大连自贸片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次重要实践,为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今年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2月1日起,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强调要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便利化,并加强公正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中。大连自贸片区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总结近3个月试行主体资格行政确认制的工作经验,按照从注重办事效率到建立规范的秩序,以法制思想和通用标准来规范主体资格,变人治措施为法制和标准规范的改革思路,制定了《大连片区主体资格行政确认规范》标准,规范行政确认行为。
据悉,在商事登记阶段,《大连片区主体资格行政确认规范》标准将相关要素设置划分为“标准化信息”“差异化信息”“从第三方平台获取信息”三类信息,申请人只需录入此三类信息,不需要再额外准备公司章程、出资协议等其他材料,实现行政确认全过程的标准化和数字化。该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大连自贸片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改革走上了注重“依法、秩序和效率”的标准化轨道,为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提供了法制路径和标准规范。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还将陆续推出“主体资格行政确认技术规范”“经营资格规范”“主题式服务办理规范”等系列标准,用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环节中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全过程,不断优化大连自贸片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