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刘某等24人团伙诈骗案开庭审理,该案是杞县人民法院近年审理的涉案人数多、资金规模大的典型网络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刘某于2017年9月份在广州市成立某公司,由被告人刘某负责经营,卢某负责财务,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招聘员工,刘某将招聘的员工通过岗前培训后,在公司内部将员工分为"铁拳队"、"飞跃队"、"齐心队"、"冲锋队"共四个战队,每个战队有自己的"客服"、"助理老师"、"水军"等微信虚拟身份,然后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并以推荐被害人购买类似股票、期货等投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经河南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自2017年9月份公司开业到2018年1月18日被查获,该团伙共诈骗金额5748428元。
据了解,由于此次电信诈骗案件庭审涉案人数、旁听人数均较多,杞县司法警察大队难以独立完成此次刑事警务保障工作,请求兄弟单位警力支援。为保障多名被告人的刑事警务保障工作安全,杞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专门召开庭审保障研判会议。大队长韩国和政委李贺超根据以往大型庭审警务保障工作经验,制定了本次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实施方案,对组织指挥、警力部署、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措施、勤务保障等具体问题做出指导意见。做好警用戒具和押解车辆的编号、检查并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了预演,明确分工,将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万无一失做好此次庭审勤务保障工作。
全体警务保障人员尽职尽责,使得庭审每个环节都能顺利衔接,连续三天的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安全规范,保证了整个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宏刚、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