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18日电(记者安路蒙)记者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内蒙古强化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人数达到44万余人。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邓月楼介绍,2016年内蒙古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出台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具体政策措施,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实现脱贫的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内蒙古全区将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内蒙古还为6.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难残疾人发放了基本生活补贴,其中为3.4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发放了照料护理补贴。
同时,内蒙古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2019年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较上年提高367元,达到年人均5914元。全区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比上年提高了1281元,达到年人均9727元。
此外,为巩固脱贫成效,2018年10月,内蒙古建立了低保兜底脱贫的渐退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牧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标准后,给予12-24个月的“渐退期”。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低保渐退政策88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