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视回报投资者的同时,还需要处理好长期回报与短期回报的关系。
日前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出席“2019央视财经论坛”时表示,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行动计划,要抓回报,提高上市公司风控水平。如果上市公司长期不能实现分红,那就无法给投资者一个好的预期。下一步证监会还将继续引导上市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来继续回报投资者。
目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在管理层乃至高层形成共识。不久前,证监会出台《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上市公司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定为明年资本市场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大背景下,重视给予投资者回报自然需要提到管理层的日程工作中来。尤其是目前时间已经进入2019年年末,上市公司很快就要公布2019年年报了,因此,阎庆民副主席提出“要抓回报”、“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来继续回报投资者”,这显然也是有的放矢。
重视回报投资者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它是衡量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关键是要将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工作落到实处,让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成为一项硬性指标。
比如,从监管的角度要拿出一个指导性的意见,规定上市公司每年给予投资者的回报不低于公司净利润的30%。再比如,将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挂钩,规定上市公司的融资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回报的金额。或与公司限售股的减持套现挂钩,规定限售股减持套现金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回报的金额等。
当然,要做好回报投资者的工作,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有几个问题是需要予以重视或予以解决的。
首先是红利税的问题。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但现金分红,中小投资者需要缴纳红利税,而机构并不缴纳,这对中小投资者并不公平。因此,我认为股票红利税有必要予以取消,让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工作更顺畅,更有利于增加股票的投资价值。
其次,注意回报投资者方式的综合运用。近年来,在回报投资者方式上,管理层强调更多的是现金分红的方式。这也是回报投资者的最直接的方式。但现金分红也存在不足之处,同时现金分红可能会沦为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工具,将上市公司的资金转化为大股东的资金。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方式。比如,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0%以上部分,用于股份回购。当然上市公司也可以直接用股份回购代替现金分红。
此外,在重视回报投资者的同时,还需要处理好长期回报与短期回报的关系。也即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需要量力而行,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将上市公司的利润分光吃光,甚至上市公司亏损了也要现金分红,把上市公司的家底掏空,完全不考虑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实际上,在回报投资者的问题上,上市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发展,这是给予投资者长期回报的前提条件。如果上市公司家底都掏空了,公司没有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就很难给予投资者长期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