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创新监管,培育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意见》指出,海关总署要继续做好牵头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为综合保税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