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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减税政策细则落地 6000亿如何发挥最大效应

2019-01-22 09:30:37    新京报

1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三年可为小微企业减负6000亿元的普惠性减税政策细则落地。

1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这意味着,三年可为小微企业减负6000亿元的普惠性减税政策细则落地。

近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也传出消息,2018年的全国减税降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三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5月至12月的增值税税率降低减税约2700亿元,其中制造业减税占35%;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惠及50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0亿元;办理留抵退税1148亿元;新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约500亿元。尤其是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施行三个月就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工薪税”的格局正在改观。

减税政策的效应正在显现,对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市场、稳定消费、稳定企业和员工情绪的作用正在发挥。同时,减税政策与货币政策一道,正在稳定经济增长中起到“双轮驱动”的效果。在新一轮减税过程中,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正向效应,更好地推动经济稳定、高质量地发展呢?

增强减税政策的针对性,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减税政策实施至今,最主要的问题已经不是“量”的问题,而是“质”的问题。大而化之的减税政策作用力在减弱,需要更多有针对性的减税措施。这次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普惠性减税政策,就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政策。针对性不仅体现在重视小微企业上,更体现在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判断。其他减税政策是否也能像此次的普惠政策一样,更具体、更细致、更具针对性?例如,针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也应当出台一些类似的减税政策,减税的规模可以不继续扩大,但针对性一定要强,要适用,要有利于企业创新和居民创业。

提高减税政策的落实效率,是减税政策效应能否最大化的又一个重要方面。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到现在,国内出台的减税政策并不少,但落实效果并不好。一方面,各级政府并没有能够严格按照减税政策的要求去做,甚至出现“边减边加”现象,导致企业对减税政策的获得感不强,减税政策的作用和效果打折。所以,落实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坚决不能出现肢解政策、扭曲政策、侵吞政策的现象。另一方面,政策本身水土不服,出台的政策不太符合实际,不符合企业要求,企业很难享受到,形成了名义减税与实际减税不配套的现象。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在政策制定上更加符合企业实际,让企业能够用得上、享受得到。

另外,还要积极努力,让减税成为一种发展环境。减税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目标。单纯依靠减税,无法形成有效的发展动能。因此,必须通过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企业家创新、居民创业的减税政策,让减税成为一种发展环境,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激活企业的发展热情,激励更多人投身于创业创新之中。尤其是民营企业,要能够在减税政策的激励下,释放出更多投资热情,产生更多投资动力,使减税与企业、企业家形成良性互动。

减税政策要成为发展的环境,必须在减税的手段、方法、措施,特别是减税政策的设计、重点的确定与调整、减税政策的落实效果评价等方面下功夫,让减税政策不因设计不科学、落实不彻底、运用不适当等产生问题。

从总体上讲,减税的正向效应正在发挥,但是,仍有很大的潜力。这种潜力,既在政策的制定,也在政策的落实,更在政策的环境。所以,还有很多文章要做、很多功夫要下、很多问题要改。

□谭浩俊(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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