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记者从深圳市委获悉,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其中,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4个千亿”举措备受企业关注。
深圳市在降低税费、用地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等基础上,提出新增“三降一缓一返还”,即至2019年底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降低工伤保险费率30%;亏损满1年的民营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提高工会费对小微企业工会的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70%。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实现2018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超过1000亿元。
深圳市将“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由20亿元扩大到50亿元,覆盖对象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非法人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资金池资金对银行机构为深圳市上述经济主体放贷形成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提高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容忍度,撬动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深圳市参照央行信用背书中债增模式,安排100亿发债增信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资金支持,建立多方风险分担机制,增强投资者对担保债券的信心,降低民营企业债券发售难度和发行成本,推动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帮助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发债融资。
前不久,深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安排150亿元,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债权(100亿元)、股权(50亿元放大至200亿元规模的基金)两种方式缓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截至11月2日,共已决策为25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流动性支持。为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力度,《若干措施》提出由深圳市政府安排一定资金出资引导,通过制定让利措施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总规模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记者 张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