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央行、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总体平稳规范。截至2018年10月末,债券市场余额达到83.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三、亚洲第二,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与此同时,债券市场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经国务院同意,央行、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协同配合,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
《意见》明确,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对涉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等各类债券品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违反证券法的行为,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行政处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央行、证监会、发改委继续按现行职责分工做好债券市场行政监管。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及其他市场参与机构做好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
《意见》的发布是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央行、证监会、发改委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协同有效的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稳妥地推进《意见》落地实施,共同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习生 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