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25日在京举行,研究将于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对做好执法检查后续工作提出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蔡达峰出席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卫生与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法律监督方面的重要举措。5月至7月,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赴内蒙古、广东等8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深入了解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
会议指出,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要继续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各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监督作用。要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律贯彻实施,用法治规范和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同志介绍了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执法检查报告稿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