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自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中明确创新乡村人才的引进、培育、评价、管理和保障机制,全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打通五条渠道,创新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开展“雁归兴乡”返乡创业推进行动,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畅通各界人士报效乡梓渠道,推动高层次人才“上山下乡”。
实施三个“百万计划”,创新乡土人才培育机制。实施百万新型农民技能提升计划,5年分级分类培训400万人次;百万乡土人才培育示范计划,搭建高级研修班、特色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百万乡村人才定向培养计划,重点技工院校每年培养不少于10万人次。
建立“两制度、一机制”,创新乡土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建立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探建立乡土人才以赛代评机制。
发挥乡镇“体制内”人才力量,创新基层人事管理机制。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扩大到基层所有职称系列,基层职称系列均可设置到正高级,实行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
创新乡村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支持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乡镇事业单位对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用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方式。(记者吕兵兵 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