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结合新的时代特征,以问题为导向,为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我们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大力推进“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同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组织力是组织生命力的具体体现。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对党执政兴国具有重要影响。只有始终将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确保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要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政治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聚合乡村分散的资源,推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中国有着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经过数千年的探索和实践构建出了一套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乡风传统的治理和教化体系,如乡约制度等。目前,我国农村有不少地方建立“乡贤理事会”,就是借鉴历史经验,对农村基层社会实现稳定治理的积极探索。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单纯的政府管理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要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建设,组织并引导村民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在完善民主选举的基础上,规范民主决策机制,通畅村民与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沟通渠道,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乡村治理要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要建设平安乡村,通过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等,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着全体人民的价值追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治理,与乡村传统的农耕文化与道德共识相结合,起到引领价值、凝聚民心的作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充分利用大数据、自媒体等信息化技术强化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建立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作者:赖雄麟,系西安科技大学教授; 高晶华,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