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越来越普遍,但刷单给商家和消费者都造成很大困扰。图为山西省武乡县村民交流网店情况。 |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小任最近有点烦,因为家里有蟑螂,他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款备注为“外国原装进口”,而且“网络评价有几十万条,好评率也很高”的蟑螂药。然而没想到的是,药用了好几天,蟑螂还是活蹦乱跳。对此,小任一脸无奈:“明明有那么多好评,怎么会是假药呢?”
近年来,网店消费者往往依靠销量和好评数量来判断某款产品的优劣。然而,部分无良商家却趁此通过刷单(指店家付费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来提高网店的销量和信用度)等虚假交易行为,以次充好,给广大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在刷单之风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一些正规商家也参与其中,有的商家甚至直言“不刷单就只能倒闭”。刷单,缘何愈演愈烈?
明知违法仍使用
刷单这一行为究竟是否违法?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金融街法庭庭长助理舒锐指出,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更在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但不良商家铤而走险的例子仍屡见不鲜,消费者也是频频踩雷。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万喆表示,刷单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变相的“托儿”。
“就好比以前我们去一些旅游景区、商店,总有导购会推荐购买一些产品。而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单纯依靠产品的质量已经不能吸引消费者。因此,很多商家为了快速获取利润,便会采取一些非常态的竞争手段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刷单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刷单,商家能达到快速积累人气并最终获利的目的。这是刷单现象日趋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刷单背后藏风险
在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周清杰看来,刷单在网购环节制造了很多虚假信息,也可以称做“市场噪音”。“商家构建虚假的交易量和好评,严重干扰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实质上是一种商业欺骗。这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对社会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比如对正规商家来说,为了竞争就必须加大宣传成本,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万喆则进一步表示了担忧:“目前很多刷单行为都是一些不法集团有组织、有规模地实施。我们都知道现在在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基本都要实名验证,不法分子却能闯过这一关,说明他们很有可能通过一些不法渠道获取和伪造了很多人的私人信息。而随着刷单行为的加剧,无形中会促使不法分子更加肆意地盗取和伪造人们的私人信息。”
“此外,我们不得不警惕,不法分子在掌握了很多人的私人信息后,还会满足于通过刷单牟利吗?他们更有可能去从事比如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等不法活动,进一步危害社会的安定。”万喆说。
治刷单需多管齐下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诉“刷手”李某案作出判决,认定李某在淘宝交易中,有24笔交易属刷单行为,违反了淘宝规则,构成违约。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
无独有偶,不久前山东省济南市工商管理局查获了一起网络刷单案,186家淘宝网店被立案调查,900多名刷手涉案。各地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纷纷重拳出击,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舒锐表示,以刷单为名行使诈骗之实,是网络诈骗的一种表现形式。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此外,要强化刷单参与方的民事责任。一方面,依托现有服务协议,对参与方予以封号并列入黑名单;另一方面,可考虑修改服务协议,就不诚信刷单行为约定适量违约金,以便将来以诉讼方式追究刷单各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周清杰建议,治理刷单行为,首先是电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主体责任,进行自我约束,以身作则,坚决不从事刷单等违法行为。其次,各大电商平台应该承担监督与约束的责任,制定有震慑力的行业规范,对违法商家实施拉入黑名单、永久封禁等措施,加大他们的违法成本。第三,新设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司,今后应在维护网购秩序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万喆表示,政府应该加快建立对应的信用体系,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有商家违法刷单,我们就可以对该商家未来的任何商业活动以及其他活动进行一定的惩戒,比如限制他们出行乘坐高铁、飞机等。通过这些手段,来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让大家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奖惩分明,大家才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