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将酒托案的性质定为诈骗,还是强迫交易,涉案者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为何仍有人铤而走险?与侥幸心理有关,即认定受害者宁愿吃哑巴亏,也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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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四川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破获了以犯罪嫌疑人卢兴波为首的“酒托”诈骗犯罪团伙。11月20日,警方在网上公开了涉案在逃人员信息。其中,女孩卿晨璟靓因为颜值高被网友戏称为“最美通缉犯”。日前,被贴上“最美”标签的卿晨璟靓,选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这真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卿本佳人,奈何做贼?”犯罪嫌疑人卿晨璟靓因容颜出众,一时成为不少网友的谈资。但凡端上“酒托”这碗饭的,恐怕不仅有高颜值,还有高“言值”——舌灿莲花,善于忽悠。其实,与其关注嫌犯的外貌,不如关心她为何误入歧途。
在重重打击之下,“酒托”并未绝迹,在一些地方已经产业化、规模化。有的酒托“小打小闹”,而有的酒托则形成组织严密的违法犯罪团伙,涉案金额巨大,受害者众。比如,在今年上半年成功告破的“2018.1.23酒托”诈骗案中,共有170名犯罪嫌疑人,导致600余人受害,涉案资金达140余万元。这个职业犯罪团伙,由老板、传号手、键盘手、酒托女、结账员、望风员等角色组成,分工明确,链条完整。
有个细节耐人寻味,尽管酒托案的受害者众多,但多数人由于动机“不光彩”,不愿意让周围人或家人知道此事,均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所谓不光彩的动机,无非是当事人要么猎奇,要么猎艳。可佐证的是,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曾分析33件“酒托”诈骗案裁判文书,发现酒托引人入彀的消费理由是这样的:以恋爱交友为名的有14件;以交友、一夜情为名义的有9件;以庆祝生日、洽谈业务为名的有2件;以低消费并有艳舞表演为名的有1件;还有7件系编造各种其他理由。
说白了,“酒托”抓住大多数受害者净想“好事”的心理,早就挖下深坑,这是利用人性弱点来作案。而受害者想着赴“佳人”之约,却不免落下桃色陷阱,或者明知有一定的风险,却被诱惑冲昏了头脑,甘愿上钩。
成本低、收益高、来钱快,这是不少人从事酒托的主要原因。对此,司法机关应依法严惩。无论是将酒托案的性质定为诈骗,还是强迫交易,涉案者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为何仍有人铤而走险?与侥幸心理有关,即认定受害者宁愿吃哑巴亏,也不会报警。受害者的沉默就是对酒托的纵容。
治理酒托乱象,除了打击站在最前面的酒托,还不能遗漏幕后操纵者。如果忽略了更可恶的主使者,就难以遏制酒托乱象。
让人忧心的是,酒托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两年多前,曾有媒体报道了发生在北京的一起“酒托”案,据主审法官介绍,该案大部分被告人均是年纪轻轻的90后,而被害人也越发年轻,其中一名受害人年仅17岁。这一现象提醒全社会都来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提高法律的精准打击度,以便更有力地遏制酒托案,确是现实所需。除此之外,还需从人性自控、教育疏导等方面发力。
王石川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