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打造300个省级试点,建成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经验模式;胶东、鲁中、鲁西南、鲁西北4大风貌区和10条风貌带初步形成。”
“到2025年,全省村庄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村居特色更加鲜明、建设管理更加精细,形成多片立足乡土社会、体现现代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鲁派民居’建筑群落,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基本绘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
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
《方案》明确,坚持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规划先行、彰显特色,坚持保护传承、适度开发,坚持质量至上、美丽宜居,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
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时代特色,将村居建设与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历史、现代化生活元素有机融合,留住村居的“形”和“魂”,防止“千村一面、万居一貌”。
同时,注重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村落布局、景观,继承发扬民间传统建造技艺。“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防止照抄照搬、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等破坏乡村自然风貌的城市化倾向。
《方案》提出,要组织开展乡村风貌研究,将风貌控制性要求落实到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和建筑设计中,形成省域一体、分级指导、分区控制、上下衔接的风貌规划管控体系。
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乡村风貌规划编制;2019年上半年,完成市域乡村风貌规划编制。按照不同地域特色、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等,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或修编村庄规划。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方案》指出,要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提升村居环境质量和宜居水平。
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鼓励改水改厕同步推进,采用单户、多户、整村处理方式,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将厕所、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村居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启动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2020年实现全覆盖。推进村庄绿化,以栽植乡土乔木为主,做好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和庭院绿化。实施村庄亮化,推广使用LED节能灯及太阳能路灯。
实施村居环境美化,开展“美丽庭院”创建,鼓励利用砖瓦、竹木、卵石等乡土材料和旧磨盘、老门窗、废瓦罐等乡土物件,建设街头小品、文化墙和庭院微景观。
《方案》确定,2018年,在全省选择50个村庄(台)作为先行试点,探索建立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机制、技术标准和支持政策。2019~2020年,分别选择100个、150个村庄(台)开展省级试点。
选聘美丽村居设计师
《方案》明确,加大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市、县财政也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美丽村居建设。
对省级试点村,从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按标准给予奖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和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重点支持美丽村居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依法依规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众筹、“互联网+”等模式,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美丽村居建设。
在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全面推行驻场设计师制度,发布美丽村居设计师名录,各地优先从名录中选聘设计师,全程参与美丽村居设计建设。
《方案》强调,建立省、市、县三级督导机制,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对村居建设负面案例进行剖析纠偏。将美丽村居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建立激励机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结果与省级支持政策和奖补资金挂钩。(周雁凌 季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