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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新政于明年6月中旬实施 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2018-12-28 12:12:15    新京报

继去年4月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之后,北京迎来了深化医改新政策——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等部门获悉,医改新政将于明年6月中旬实施,包括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多项举措。病理、康复、精神、中医及检验5类1600余个医疗服务项目将先行调价,约占现行项目8成左右。

据介绍,此次深化医改政策涉及北京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3000多所医疗机构。

改革方案主体内容可以概述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

“一降低”即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结合北京实际和检验类项目特点,重点降低应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

“一提升”即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包含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5类项目。通过价格调整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完善专业体系,促进行业均衡发展。

“一取消”即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目前,医疗机构收费耗材对患者实行进价加差率收费,耗材进价500元以上的加成5%收费,500元以下的加成10%收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机构将不再收取5%和10%的加成费用,直接按采购进价收费,患者在医用耗材上的花费将会减少。

“一采购”即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在北京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含军队所属医疗机构)范围内,组织实施心内血管支架类、人工关节类等六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部分药品联合带量采购。逐步扩大联合采购的医用耗材范围和规模,稳步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通过联合采购和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一改善”即改善医疗服务加强行业监管。制定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完善绩效评价、配套医保报销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

据悉,北京从2017年4月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以来,反响良好。截至2018年11月底,北京已完成门急诊量3.5亿人次,580万出院和住院病人治疗有序,取消了存在60多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到加强。三级医院门急诊人次较改革前减少8%,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增幅近30%,三级医院出院患者增长11%,北京平均住院日缩短1天。

释疑1

哪些医疗服务价格将调整?

病理、康复、精神等5类1600余项目先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北京总体上仍在沿用1999年的医疗服务价格,75%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去年首批435项医疗价格启动调整,打破了尘封近20年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僵局。

为推进结构调整,扶持薄弱专业,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本轮改革对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政策扶持的临床平台专业和鼓励发展专业的6类项目,进行“有升有降”的规范调整。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先行出台病理、康复、精神、中医及检验5类1600余个项目,约占现行项目八成左右,5类项目规范调整后的价格于2019年6月中旬实施,其他综合改革方案中涉及的有关项目和政策将分批陆续出台。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本轮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除化验项目外,其他项目仅有部分病人会涉及,对大多数患者没有影响。以项目最多的手术项目为例,涉及手术的患者仅占总就诊人数的3%左右。

释疑2

患者就医负担会否加重?

门诊患者费用持平,住院患者费用略有增加

医改政策落地后,患者就医费用会不会增加?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北京医疗价格水平坚持既与国内同类型城市价格水平相衔接,也与北京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使涨幅反映成本变化;这次新医改的“五个一”方案中有“三个一”都是在腾挪空间,包括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取消耗材加成、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这其中,不仅有收费单上的显性变化,还有取消加成机制后,降低“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不合理负担所带来的隐性变化,带来的将是医疗服务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和服务改善型转变。

根据测算,改革后北京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考虑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患者费用基本持平,住院患者费用略有增加。但对患者个体而言,不同疾病患者费用有升有降,比如使用高值耗材较多、化验较多的病种,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则会有一定增加。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细化分析,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通过医保政策结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总体上讲,短期看,改革后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但从长期看,通过压缩药品、耗材等价格空间,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广大百姓更加受益。

释疑3

项目调价后医保能否跟上?

除规定不报销的外,调整项目均纳入北京医保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了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在目前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的基础上,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

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纳入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自付,工伤职工报销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对长期住院的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医保兜底,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适当上调,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通过医保政策和综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和特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新京报记者 戴轩 李玉坤 吴为

(原标题:北京医改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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