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健康 > 正文

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迎新机遇

赵维婷    2018-08-27 13:57:17    中国中医药报

8月2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近年来少数民族医药的发展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2017年11月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为新时期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反复修改,起草形成《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政策举措,这是自2007年《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后,时隔十余年,多个部门共同支持和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我们将以为民族地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为核心,下更大功夫夯实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基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介绍《若干意见》主要内容时表示,将通过实施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建设好区域少数民族医诊疗中心,扶优扶强一批“龙头”机构,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同时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筑牢少数民族医药服务网底,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副司长钟廷雄认为,积极开展交流互鉴是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发扬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优秀传统,多领域、全方位地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进交融。

近年来,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35个民族发掘整理了本民族医学资料,藏、蒙、维等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7种少数民族医专业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加43个少数民族药品种,增幅达95%,远超整体药品目录17.1%的增幅。

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中央安排投资37亿元,支持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目前,全国少数民族医医院共300所、实有床位33460张,2017年门诊人次1167.5万、出院人次74.3万,分别比2012年增长44.2%、123.6%以及80.8%、120.5%。

人才发展呈现新面貌,全国共25415人取得少数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比2012年增长了86.8%。7名少数民族医药专家被授予国医大师荣誉称号,开办少数民族医药专业教育的院校共43所,建设了52个少数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立了97个全国少数民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传承创新迈上新台阶,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系统整理了160余部少数民族医药重要文献,编纂了1864部少数民族医药古籍目录,筛选了140项少数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并推广应用,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69万人次。

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30多种大宗少数民族药材实现规模化种植养殖,培育打造了一批医药企业,有力带动了当地的就业和脱贫。

国际交流呈现新亮点,广西、宁夏等省区借力东盟、中阿合作论坛等平台,打造少数民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国际桥梁与平台。

通气会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查德忠主持。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经济日报、健康报、中国民族报等媒体参加。(记者赵维婷  实习记者李芮)

相关热词搜索:少数民族 机遇 事业

上一篇:“三个一批”让两类人员尽早受益
下一篇:乾隆晚膳最爱吃这个?秋季你的晚餐也要常吃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