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是人类社会长期面临的共同难题。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努力,中国这一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一跃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样板”。奇迹的背后,是中国共产党人改善民生的使命担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逻辑必然。40年的扶贫工作经验同样说明:改革是脱贫攻坚的决胜利器。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准,不断调整扶贫政策,改进工作模式,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从粗放式扶贫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从区域性扶贫到贫困县、贫困村整体脱贫再到扶贫入户,提升了扶贫开发的精准性和科学性。40年间,我国实现了7亿多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总数的70%以上,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伴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扶贫工作转入了攻坚战阶段,目前全国尚有30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存量,脱贫难度大,扶贫任务十分繁重。如果说,扶贫开发的阶段性成就主要得益于我们党不断改革扶贫方式,那么,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样有赖于扶贫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一是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识别,区别施策,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全国建立了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二是推进扶贫工作考核机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完善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强化各级政府脱贫攻坚责任制,确保政策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三是推进驻村帮扶机制改革。普遍建立驻村工作队制度,实现了对每个贫困村和每家贫困户的帮扶全覆盖。江苏省在帮扶机制方面进行了可贵探索,推出了“五方挂钩”帮扶协调机制,即省级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苏南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区)与苏北经济相对薄弱的县(市、区)挂钩帮扶,这一持续了23年的改革举措成效显著,成为享誉全国的扶贫开发“江苏模式”。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不断破解难题的历史。千百年来,消灭贫困,追求共同富裕,既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更是全球一直渴望解决而又没能解决的历史难题。社会主义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将发展生产力和消灭贫困作为自己的目标。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扶贫开发道路。经过一段时期的脱贫攻坚,我国到2020年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但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相对贫困将长期存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将长期存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新理念、新论述、新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解决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将扶贫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创新了扶贫工作理念;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提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创新了扶贫工作方式;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强调脱贫攻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构建了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创新了扶贫工作体系;从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着眼,强调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 创新了扶贫工作的动力机制;在全球减贫视野下,提出“共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创新了国际减贫事业的中国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贯穿了改革创新的精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事业推向了新境界。“变革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之策。
(作者为扬州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