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铿锵步伐,江西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拼搏奋进,在服务保障改革发展中砥砺前行。
今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主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切实强化法律监督,有效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贡献检察力量。
围绕大局履职尽责 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重大政治责任,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非公经济、服务质量强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提出检察方案,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赊宝“校园贷”“京广和”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292人。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督查活动,省检察院对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挂牌督办。聚焦污染防治,就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出台实施意见,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02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40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发现的5起重大案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聚焦脱贫攻坚,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惩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 深入推进平安江西建设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5488件22214人,起诉18621件26467人。认真贯彻中央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同时,江西省检察院会同江西省法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司法厅制定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形成打击合力。省检察院开通4部热线电话加强业务指导,挂牌督办9件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派出6个督查组对全省进行专项督导,深化专项工作效果。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02件1335人,起诉110件559人,依法办理了熊小将等21人、刘利华等20人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双轮驱动” 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在办案力度、质量、效果上下功夫。
一方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新职能。认真贯彻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月以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65件,立案1166件,履行诉前程序1047件,提起诉讼53件,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江西省办理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等工作位居全国非试点省份前五位。
另一方面,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重点抓好专项监督活动,以点带面提升监督工作整体效果。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4人。部署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1件,有关机关采纳24件。部署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被监管人员死亡情况专项监督等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 激发检察内生动力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压实改革责任,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等工作,检察官员额管理机制、新型办案机制有效运行,司法责任制得到深化落实。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面完成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协调,共受理各级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33人,依法提起公诉139人。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行捕诉合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夯实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基础。完善检察系统内巡视工作机制,制定五年巡视工作规划,启动十九大后系统内第一轮巡视工作。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检察工作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全省检察机关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紧紧围绕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三大攻坚战”,围绕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司法改革上聚焦问题、持续用力,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