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针对如何确保负面清单中条款是适应当前或未来经济发展的的问题,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遵循法治原则,虽然列入清单的事项都是与法有据的,但是有些事项制定时间较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与当前的技术工艺发展、产业调整升级、市场发展阶段不相适应。
叶军指出,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改“旧法”与立“新法”并重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应当修改、废止的及时加以修改、废止或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涉及突破现行法律的,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修改或暂停实施相关法律;涉及突破现行行政法规的,由国务院修改或暂停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同时,积极推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相关立法工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着手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引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调整,明确和细化清单调整频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优化清单结构,增强清单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