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发展40年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发布会上表示,商事制度改革释放了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
“领取营业执照是百姓经商兴业的第一道门,登记注册是商事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保障。它涵盖了规范市场主体和商事活动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制度。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商事登记制度不断改革发展,不仅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发展的见证和缩影,更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做出了突出贡献。”马正其介绍。
马正其指出,围绕百姓经商创业的难点痛点,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管理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等一系列改革,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以“减证”促“简政”,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成为“放管服”改革中的一大亮点。
马正其指出,在放宽准入的同时,积极推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创新,实施年检验照改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面建成并广泛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2014年3月到2018年11月,公示系统网站页面累计访问量达到703.68亿人次,今年日均网站页面访问量达9365.47万人次,已成为企业、社会和政府部门不可或缺的“一张网”。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开创了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马正其坦言,实践证明,商事制度改革释放了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商事制度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在全国掀起新一轮创业创新热潮。4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数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9万户,增长到2018年11月底的1.09亿户,增长了222倍。其中,实有企业达到3434.64万户。日均新设市场主体5.8万户,日均新设企业1.8万户。千人企业数量达24.7户,较商事制度改革前的2013年11.36户增长了117%。
二是扩大了就业和税收,促进了经济持续发展。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例:1978年全国个体经营者只有14万人,私营企业在允许登记后的1989年,总数不过9.05万户;随着市场准入环境的持续向好,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达到7237.45万户、私营企业3105.37万户,分别增长了516倍和342倍。目前,个私企业占到全国市场主体的95%,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解决了近3.57亿人的就业问题。
三是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近年来,在新设立企业中,服务业企业大增,占到80%以上。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互联网+”快速发展,为新常态下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新的动力。截至11月底,第三产业占比达到77%。
四是改善了营商环境,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46位,较去年上升32位,较2013年上升了50个位次。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较去年大幅上升65位,排名28位,五年来累计上升130位,我国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