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前7个月8家险企 原保费同比降幅超五成

2018-09-10 16:54:35    经济日报

银保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7月份,人身险公司原保费收入17754.58亿元,同比下降7.39%。从《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的情况来看,前7个月91家险企中,有32家险企原保费同比下滑,占比35%;有48家原保费正增长,占比52.7%;其余11家险企由于今年新开业无可对比数据。

值得关注的是,有8家险企原保费同比下滑幅度超过50%,包括和谐健康、华汇人寿、安邦人寿、吉祥人寿等。此外,还有8家险企由于保费基础较低等原因,原保费出现成倍飙增,包括国联人寿、光大永明、中华人寿、爱心人寿等险企。

48家险企原保费正增长

从前7月保险行业整体保费来看,寿险业务在各大业务板块中的增速依旧疲软。

具体来看,今年前7个月,产险业务原保费收入6272.10亿元,同比增长11.42%;寿险业务(不同于上述寿险公司保费增速)原保费收入14380.20亿元,同比下降11.35%;健康险业务原保费收入3389.86亿元,同比增长17.44%;意外险业务原保费收入628.08亿元,同比增长18.42%。

从前7个月原保费排名来看,国寿股份、平安人寿、太保寿险、太平人寿、华夏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人保寿险、富德生命人寿、中邮人寿原保费排名位列前十,原保费分别为3854亿元、3015亿元、1410亿元、867亿元、799亿元、768亿元、759亿元、730亿元、526亿元和426亿元。

引人注意的是,今年前7个月,原保费增速排名前十的险企保费增速出现分化,其中,华夏人寿原保费同比增长33%,增速最快;平安人寿在去年高基数的情况下实现了21%的增速;太保寿险、太平人寿、新华保险、中邮人寿的增速也均超过10%;国寿股份由于目前还在调整保费结构,实现4%的保费增速;其余4家险企出现不同幅度的负增长。

此外,大型寿险公司仍然凭借巨大的续期保费优势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新华人寿今年前7个月市场份额合计50.9%,同比提升8.6pct。

就今年前7个月的保费增速,万联证券分析师缴文超认为,健康险驱动人身险保费继续改善,但幅度有所放缓:全行业7月份单月人身险保费收入1471亿元,同比增长8.9%,增加120亿元,其中健康险贡献增量100亿元,是人身险保费持续改善的主要来源,1月份至7月份人身险保费收入18398亿元,同比下降6.3%。

“7月份单月行业健康险保费继续高增长,预计下半年人身险保费将持续改善,推动剩余边际和内含价值等长期价值指标持续增长,保险业未来利润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下半年我们坚持保险行业业务持续改善、投资表现企稳、价值持续提升三驾马车投资逻辑,当前估值具有较强吸引力,维持强于大市评级。” 缴文超认为。

32家险企原保费出现负增长

从负增长的险企来看,今年以来多数险企由于保费结构调整,新单保费增速乏力,出现不同幅度的负增长。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前7个月,有32家险企保费出现负增长。

从这些保费负增长的险企来看,多家最新披露的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线,个别险企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此外,一些险企由于长期得不到增资,影响公司业务发展,不得不主动放缓增速。

例如,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中法人寿在9月4日官网发布公告称,再度向持有中法人寿50%股份的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借款。公告显示,此次借款交易金额为1260万元。而今年以来,中法人寿已向鸿商集团借款7次,累计金额5940万元。

中法人寿表示,鉴于公司目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并已出现流动性风险,为履行公司作为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存量客户的正常利益,维护公司和市场的稳定,鸿商集团向中法人寿提供借款。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应对中法人寿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用于支付存量保单到期、退保等与客户相关的利益支出,满足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

再如吉祥人寿,今年前7个月,其保费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54%。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吉祥人寿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5.58%,较一季度末的71.6%略升;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2.73%,较一季度末的78.87%也出现微增,但依然不达标。

吉祥人寿表示,公司今年一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C,而去年四季度评级结果为A,“公司风险评级下调主要是由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造成量化风险得分为0,其余不可量化风险包括操作、战略、声誉、流动性风险得分变化不大。除偿付能力问题外,公司总体经营良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相关热词搜索:五成 保费 降幅

上一篇:接任马云:创造者张勇和他所改变的阿里巴巴
下一篇:银行对“房租贷”态度愈加谨慎 有APP已下架该产品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