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多项重点任务,部署破解制约居民消费的突出体制机制障碍。这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之后,在消费领域出台的又一项有力举措。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涌动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方此之时,促消费可说是稳增长的重要环节。最近一段时间,无论是扩大开放、推动消费升级,还是减税降费、发放个税“红包”,抑或是接连出台促进消费的政策,都实实在在地提升了消费能力、优化了消费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特别是近期发布的相关意见和方案,显示出我国促进消费的政策思路正在发生转变,更加注重以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促进消费增长。
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体现。此次实施方案开宗明义,要求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这说明,我们促进消费的思路,已经从以往直接刺激消费需求、通过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鼓励消费者增加消费,转变为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发挥最终需求对上游生产的引领作用。以消费为引领,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增强最终需求对供给侧的牵引作用,本质上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供需之间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均衡。
应当看到,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需要消费需求得到客观真实的表达。因此,必须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倡导消费者优先。现实中,银行卡盗刷、“培训贷”陷阱、“医美贷”骗局不时出现,消费者对于金融领域的维权往往力不从心;电商平台“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屡禁不止,消费者真假难辨;家政服务、育婴服务、养老服务需求旺盛,但市场鱼龙混杂、暗藏风险……针对类似现象和问题,相关实施方案着力完善制度、加强落实、强化监管,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负责的部门,明确实施期限。多管齐下、精准施策,必将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让人们可以放心大胆地消费。
当前,我国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者对于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亟待补齐供给侧的短板。此次实施方案没有采取“拉郎配”的方式刺激消费者购买,而是通过降低门槛、扩大准入的方式,增加市场机会。例如,方案提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根据2013年出台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设立养老机构,除了要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在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还至少要拥有10张床位。这些前置许可,限制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互联网+养老”等新型养老机构的创办。废除前置许可,意味着由市场配置资源,突出了企业主体地位,必将有利于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最终给消费者带来福祉。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转变促进消费的思路,多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用市场化的办法释放消费潜能,我们就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