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时政 > 正文

师范类专业监测认证标准发布

丁雅诵    2017-11-10 09:32:45    人民日报

原标题:

师范类专业监测认证标准发布

教育部日前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提出对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包括15个专业办学核心数据监测指标,旨在促进各地各校加强师范类专业基本建设。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定性指标为主,旨在引导各地各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旨在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表示,《办法》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质量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强调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要求评价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结果也将及时反馈,推动教学改进和质量持续提升。

高等教育评估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当前我国教师教育相关专业设置情况,《办法》要求分类研制中学、小学和学前教育认证标准;根据目标定位的不同,要求实行三级认证。通过构建这横向三类覆盖、纵向三级递进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体系,推动有关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持续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相关热词搜索:标准发布 师范 专业

上一篇:如何更有效释放消费潜能,总理这样说
下一篇:最严禁酒令 军营咋执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