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规划》部署了包括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在内的四大项主要任务,提出到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比2015年下降10%等一系列具体目标。《规划》强调,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对工作消极懈怠、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非煤矿山法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淘汰关闭矿山6000座,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增强;采空区等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除“头顶库”危、险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机制日益完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继续减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专栏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 ||||
主要指标 | 2010年 | 规划目标 | 2015年 | 实际完成 |
百分比 | 百分比 | |||
事故死亡人数 | 1271 | -12.5% | 573 | -54.9% |
非煤矿山数量 | 75937 | -10% | 37879 | -43.9% |
安全标准化企业达标率 | 1% | 100% | 90.1% | — |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成率 | 1.8% | 100% | 99.2% | — |
露天矿山机械铲装率 | 62.8% | 100% | 92.7% | — |
尾矿库危库、险库数量 | 287 | -100% | 0 | -100% |
为达到上述目标,《规划》部署了四大项主要任务,主要包括: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严格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省、市、县发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责任边界,大力消除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考评机制,对工作消极懈怠、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加大对重点地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督导力度,推动落实重点地区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
强化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厘清相关部门在非煤矿山建设立项、矿权设置、民爆器材监管和尾矿库闭库后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关系。
专栏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三五”主要规划指标 | ||
序号 | 指标内容 | 目标 |
1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降幅10% |
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降幅10% |
3 | 较大事故起数 | 降幅15% |
4 | 较大事故死亡人数 | 降幅15% |
5 | 从业人员千人死亡率 | 降幅10% |
6 | 淘汰关闭非煤矿山数量 | 6000座 |
7 | “头顶库”病库数量 | 下降40% |
8 | 采空区治理总量 | 2亿立方米 |
注:降幅为2020年较2015年下降的幅度。 |
二,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修订《矿山安全法》。优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体系,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省、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精心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管理机制。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业执法信息平台和责任追究数据库,完善“黑名单”制度。
三,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
着力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保护生命重点工程,着力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全面深入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着力构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和管理措施。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建立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实施非煤矿山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采空区专项治理工程。全面排查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高风险采空区。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采取充填、崩落等科学有效方式,及时消除采空区安全隐患。
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工程。全面核实“头顶库”情况,建立一库一册档案。
高风险环节生命保护工程。对单班井下作业人员超过50人的地下矿山,必须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纳入到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
持续强化典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全面实现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严防中毒窒息事故。限期淘汰非阻燃电缆及风筒等设施,严格动火作业和用电管理,严防火灾事故。查清采空区等水害隐患,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严防透水事故。规范爆破作业,减少二次爆破,严防爆炸事故。
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以“去产能”和强化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为契机,推动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落地。
深化“三项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各地持续开展专家会诊监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监管模式,定期开展监管效果评估。
四,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支撑能力:
强化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继续开展超大规模超深井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科研攻关,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
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基层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风险和岗位安全操作描述数字化载体。
强化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合理布局非煤矿山救援力量,完善矿山救援队伍准入、考核、转岗等机制。
着力构建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务机制,全面公开合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名单,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规划》并提出多项主要保障措施,包括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加强规划实施制度保障、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