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日前印发。《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为社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的主要内容,提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根据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专业服务。针对救助对象,主要围绕物质帮扶、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团体互助等提供服务,协助做好相关救助管理工作;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主要围绕能力提升、就业创业、生计发展等提供服务;针对易地搬迁贫困群众,主要围绕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等提供服务;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主要围绕法制宣教、临界预防、行为矫正、社交指导、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提供关爱服务,协助做好相关监护管理工作;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妇女及药物滥用人员、精神病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主要围绕精神慰藉、生活照顾、权益维护、关系改善、功能修复等提供服务。
此外,针对贫困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薄弱问题,《意见》从本地人才培养、职业水平评价、学历学位教育、岗位设置开发、人才交流引进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措施;针对贫困地区社会工作组织不太健全问题,《意见》提出加快社会工作领域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三位一体”发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