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遍地开花,乡村游成为旅游市场的一大热门。不过,随着各地的一哄而上,乡村游开始面临成长的烦恼。
不少地方对乡村游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乡村游就是农业观光游。实际上,农业、农村、农民等乡土风情特色才是乡村游的核心吸引物,要真正把农民生活、农村风情、农业特色有机结合起来,让更多游客体验与众不同的乡村韵味。
很多乡村游产品开发模式单一,项目雷同。绝大多数乡村游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模式上,而对游居、野行、诗意栖居等现代乡村度假游、深度体验游的旅游风向所知甚少,乡村游资源整合和挖掘、开发的力度远远不够。
乡村游软硬件配套不足,人才匮乏。有的乡村游项目很好,但由于交通不便,游客不愿去;有的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简陋,难以留住游客。最基层的乡村游人才更加匮乏,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那么,究竟怎样的乡村游才会有生命力?
许多地方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了乡村面貌,就认为可以借此发展旅游,其实不然。具体到每一个乡村来说,或者要有譬如荷花、黄花梨、水蜜桃等有特色的农村支柱产业;或者村里有梯田、古民居、祠堂等农村景观;或者有名声在外的非遗项目、特色民俗等人文底蕴。乡村游必须充分挖掘、整合这些农村旅游资源,延长农村产业链,进而使农村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开发出更多的旅游吸引力。
可以说,乡村游的特色是乡村。乡村游必须在乡村自有特色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既尊重农耕文明,又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完善交通、卫生、食宿等设施,才符合乡村游的本意。
当然,乡村游要让人来了还想来,就要实现三个“对接”。如果仅仅停留在观光型,对接的是眼睛,游客看完了,那下次当然就不用来了。要想让游客再来,乡村游须从规划、创意到设计、营销,再到活动、产品,都要对接感觉、对接感情、对接灵魂,让游客轻松舒适,有感情留恋,有心灵安放。
发展乡村游的主体是农民,必须处理好与他们的利益关系。政府应加强指导,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帮助村民解决资金、技术、服务等难题,让农民群众自己干、自己闯;引导实现农村三产融合的新型经营主体、社会资本,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
当下,乡村游对美丽农村建设、农民增收脱贫、农业提质增效的综合贡献度日益提高,我们更应有足够敏锐的市场嗅觉,持续提升乡村游的生命力。
比如,通过加强乡村游发展的专项规划,增强乡村游资源整合和挖掘开发的力度,形成旅游品牌和整体合力;通过整合各部门政策、资金和人才,形成有效推动乡村游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又如,发展横向联合,与其他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各地的特色产品,利用旅游平台进行推广,形成“住、游、购、娱、导”一条龙,使乡村游经济出现更多的增长点;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现有资源为依托,精心编制若干条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差异化旅游线路,让游客有常游常新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