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促进机器人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提升生活品质,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机器人+”行动计划》。文件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还提出了推进机器人应用和发展机器人产业两方面任务。
《计划》要求,到2020年,机器人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一批富有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器人+”新模式、新业态,建设国内一流的机器人应用示范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建设30个市级以上创新载体
浙江计划到2020年,建设30个市级以上创新载体,组织实施50个以上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50个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制造、整机设计、人机协同等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机器人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一批机器人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在役工业机器人拥有量达到10万台
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达到120台/万人以上,培育专业特色明显、辐射带动力强的机器人应用工程服务公司300家以上,在制造、物流、生活服务、农业、健康、特种环境等领域形成一批机器人应用示范,并在部分领域得到较为普遍的应用。
——机器人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500亿元
建设若干产值50亿元以上的机器人产业园或特色小镇,机器人整机与关键零部件协调发展,成为引领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与增长极。
——“机器人+”新业态不断涌现
引进与培养一批机器人研发与应用的创业创新团队,机器人新产品大量推广应用,机器人产业专业服务不断拓展,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新型智能制造模式示范效应显现,催生一批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社会生活智慧化水平的新业态,初步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器人产业生态圈。
浙江还将大力推进机器人应用,加快推进“机器人+”制造、“机器人+”物流、“机器人+”健康、“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农业、“机器人+”特殊领域等方面的发展。
——智能制造
组织实施“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从部分环节单台机器人应用向整条生产线自动化改造、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改造发展,实施“机联网”“厂联网”等以智能机器人系统为核心的技术改造。
到2020年,建设省级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基地10家,培育智能制造示范企业10家以上。
——智能物流
加快提升货物分拣、包装、存储、装卸、搬运等环节的作业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建设以智能机器人为基础的现代智能物流体系。鼓励大型商场、超市、药品连锁店、储备物资仓库开展智能化改造,推进港口、铁路、机场、公路货运站场等交通枢纽开展机器人应用。
到2020年,全省建设工业企业智能立体仓库1000家以上、商贸物流企业智能仓储系统500家以上、省级智能化物流仓储示范基地2家,创建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园区)。
——健康浙江
推进医疗领域机器人应用,在省市重点医院率先开展医疗机器人应用示范。鼓励医院在高精度高难度手术中使用手术机器人。推广应用养老助残机器人,帮助老年人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在基层医院应用远程医疗机器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线下沉。
到2020年,全省建设“机器人+医疗”应用示范医院10家。
——生活智慧化
推进服务机器人在家庭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清洗、监护、娱乐、烹饪、维护服务等家用机器人应用,推动家用机器人成为社会服务的终端。支持公共服务场所应用智能服务机器人,在清洁卫生、物品搬运、安全防护、迎宾、送餐等领域进行机器人替代。开展家庭、服务机构和智慧社区机器人应用试点。
到2020年,全省建设宾馆、餐饮等领域服务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100家,教育机器人应用试点示范学校100家。
——农业现代化
推进重点区域农业机器人应用,鼓励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农业特色小镇率先开展机器人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农林业种植收割、施肥喷药、摘果分拣、森林防火等环节应用机器人。建立健全农业机器人租赁市场,完善农业机器人服务市场体系。
到2020年,全省建设农业机器人应用示范基地100家。
——生命安全
支持特殊行业、特殊环境或人力不可及领域应用特种机器人。鼓励在高压、高危、高辐射、水下等特殊环境应用巡检机器人、管道机器人、远程诊断维修机器人、搜救/排爆机器人、救灾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支持在海洋勘探、船舶水下作业、海缆巡检、水产养殖等海洋经济领域应用特种机器人。推进军工领域机器人“军转民”应用。
浙江还要大力发展机器人产业,未来要培育一批机器人拳头产品,突破一批机器人核心关键技术,培育机器人龙头企业,发展机器人关健零部件,加强机器人标准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省级机器人重点企业研究院达到15家,建设省级机器人特色小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