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同时指出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这为我们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着力提升四种群众工作能力。
一、着力提升融入群众的能力
融入群众是创新社会治理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毛主席曾说过:“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
思想上重视。当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各种诉求相互交错,社会治理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告诉我们,必须要在思想上真正重视群众,彻底改变“管理者思维”,彻底摒弃“官本位思想”,切实转变群众工作思维,把“管理群众”变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赢得民心,形成最广泛、最强大的合力。
情感上真诚。所谓“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而应”。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摆正位置,从情感深处与群众打成一片、融为一体,真正把自己与群众放在同等位置上,面对面、心贴心,听群众拉家常、诉苦衷,向群众掏心窝、递真情,才能与群众交真心、真交心,真正消除与群众之间的隔阂,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才能为社会治理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把一些干群矛盾消化于无形。
行动上深入。古人云:“听其言,观其行”,不仅听我们说,更要看我们做。要勤于联系。鼓励党员干部定期进村入户、访贫问苦、帮困解难,当好平安建设调研员、法律政策宣传员、网格信息管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要善于沟通。多用群众熟悉的语言与群众沟通,多说接地气的话,要让人听得懂、记得住,去掉官气、多点乡气,善于抓住群众的关注点、兴奋点、疑惑点,把话说到群众心里去。要乐于办事。把好事办在群众开口之前,把实事办在群众急需之处,从各个方面、不同层面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改善干群关系,提高社会治理效果。
二、着力提升教育群众的能力
教育群众是创新社会治理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党员干部要加强教育引导群众的能力,积极宣传好党的政策和法律,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治意识,从而为创新社会治理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要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由于受不良习气的影响,一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遇到问题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是一味的上访。要广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重点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图板、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做好普法宣传。要法律六进。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普及到田间地头。
要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近年来,诸如“e租宝”之类的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频发,受害群众越来越多。除了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及现代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断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要相信“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融资理财理念,提高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
要增强群众自治意识。“坚持群众自治”既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符合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律。要深入学习“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经验,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治理创新、回归自治”的基层治理意识。广泛发动群众,自发组织治安巡逻、矛盾调解、帮教矫正、法治宣传,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
三、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服务群众是创新社会治理做好群众工作的保证。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不断丰富服务群众工作的内涵和外延。
要解除群众思想上的疙瘩。现在一些群众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局限,对党和政府的一些政策知晓不多、理解不透,同时由于舆论宣传引导不力,负面舆情泛滥,导致群众思想上一些疙瘩难以解开。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打通政策知晓度的“最后一公里”,让各项政策真正走进老百姓的心坎。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群众对消极腐败等负面舆情加深了解,“个别”不代表“普遍”,惩治“个别”的目的就是要杜绝,要让社会风气普遍好转。以此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用心用情帮群众解开心头疙瘩,化解心中积怨。
要消除群众认识上的误区。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部分群众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往往只强调权利,而忽视自身义务,导致认识上出现误区。特别是一些上访老户,“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认为通过信访成本低,通过上面办事快,不愿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动不动就缠访、闹访、越级访、过激访。一方面要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法制宣传,另一方面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有效压制非访的嚣张气焰,消除群众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引导群众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要帮助群众生活上的无助。目前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还面临着很多生活困难和矛盾问题。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就是要帮助群众生活上的无助,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落实精准扶贫。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弄清群众的所需、所急、所盼,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扶贫、政策帮扶、教育支持,“扶贫扶志”双管齐下,让老百姓真正脱贫致富。回应民调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我们就努力去做什么,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我们就突出整治什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着力提升组织群众的能力
组织群众是创新社会治理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应着重提升预防能力、策动能力和应急能力。
“一夫当关”的预防能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将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预防,坚决落实“三个严格”:严格决策。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程序及实体的精细管理和控制,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矛盾。严格预判。采取定期排查、超前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滚动排查等多种形式,超前研判矛盾纠纷的态势,理清成因,分辨性质,积极预防。做到排查得准、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严格掌控。通过掌握线索、了解隐情等措施,掌控舆情、掌控局面、掌控走向,主动应付、提前介入,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转危为机的工作效果。
“一呼百应”的策动能力。能否有效地发动群众,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决策的落实和工作成效,特别是危急时刻显得尤为重要,主要做到“三个依靠”:依靠真情引领。只有平时真心尊重群众,热心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键时刻人民群众才会挺身而出,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依靠实干垂范。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以与民同生死、共患难的实际行动,赢得民心与支持。这样在危难险重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突事件中,便能带领人民群众进退有序、调度自如。依靠人格率众。以优秀的品德修养、良好的公仆形象来影响广大群众,让群众信服,以此形成“一喊就动、一呼就灵”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难众挡”的应急能力。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而有些领导干部面对突发事件,要么不知所措、束手无策;要么不敢深入现场、面对群众;要么优柔寡断、久拖不决;要么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因此我们要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应急处理能力,关键在于“三个坚持”:坚持深入群众。出现问题后就要敢于亲临现场,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的接触,有针对性地答复与解决问题。坚持疏导群众。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善于政策攻心,善做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力争把事件平息在初始阶段。坚持依靠群众。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关键是要依靠人民群众,依靠明事理、有理性、能代言的群众,通过他们安抚大多数、瓦解少部分、警示顽固者,妥善处置。